对外合作处(校友会、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)
对外合作处(校友会、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)是负责学校对外合作的职能机构。
一、负责牵头制定学校对外合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二、负责制定对外合作的规章制度和激励政策,牵头组织建立对外合作工作机制和管理体系。
三、负责拓展对外交流合作渠道,搭建对外合作交流平台。
四、负责促成校内对外合作资源的对接,整合校内外资源争取对外合作项目。负责全校对外战略合作项目合同(含协议)的归口管理,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外合作项目执行管理。
五、负责学校对外教育合作项目的立项、实施与管理。根据不同的合作方式和具体的合作协议,监管学校对外教育合作项目实体的运行。
六、负责学校校友工作。做好校友会秘书处日常工作,制订校友会年度工作计划并具体负责实施。发掘校友资源,健全完善校院两级校友工作体系,搭建校友联络与合作平台,充分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,争取校友对母校办学的支持,促进校友事业和母校建设共同发展。
七、负责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日常工作。制定接受捐赠、基金管理使用等规章制度和基金会相关文件;归口管理各类捐赠,依法依规负责各类捐赠和基金会资金的管理。
八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